小米被判赔1200万,雷军多年打雁却被雁啄眼

元旦已经过去一星期了,大家过的都挺开心,可是小米CEO雷军过的却不那么舒坦。12月底,雷军的小米科技公司与合作方小米通讯被联安公司告上法庭,原告控诉被告侵权商标“MIKA米家”,一审雷军败诉被要求赔付1200万。雷军一直很重视产品商标的维护,曾经还在最高法庭上与知识产权局叫过板,可谓经验丰富,没想到还是在商标这里翻了船,终年打雁却被雁啄眼,这事儿怎么看都有点让人哭笑不得。

小米被判赔1200万,雷军多年打雁却被雁啄眼

小米公司商标侵权事件还原:

大约在2011年,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(后文简称联安公司)注册了“MIKA米家”商标,过了4年左右,雷军的小米科技公司也注册了此商标,还在注册之后的很多年里与合作伙伴小米通讯一起经营,赚了不少钱。在此期间,从雷军的表现上来看,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正在用的商标与其他公司的重复了,直到被联安公司告上法庭进行索赔,纠纷才被牵扯出来。

案件一审是在杭州司法部门办理的,最终判定并非恶性抢注商标事件,以侵权成立终结,雷军需要赔付联安公司1200万元的赔偿金,合作伙伴小米通讯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,与小米科技分担600万左右的费用。其实商标注册后的几年间,小米科技与小米通讯的收益是这些赔偿金的几十倍,赔偿这些费用不算大出血,但事关颜面雷军不能不重视,而且雷军认为杭州司法部门对两个公司的收益计算不正确,打算进行二次上诉,让公司得到一个更公平公正的结果。

笔者对此次事件的看法:

中国有句老话叫“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鞋”,还有句俗语叫“淹死会水的”,两句话用来评论雷军的这次翻车非常适合。虽然小米科技在商标维权方面一直很有经验,但马还有失前蹄的时候呢,人做事哪儿可能没有疏忽呢?如果注册商标之前能认真仔细的审核,公司就不会因为“MIKA米家”商标侵权赔偿。可能正因为经验丰富吧,小米科技对待商标维护的工作没那么严谨,这才给公司造成了名誉和财产上的双重损失。

不过雷军多年来对于商标维护的行为值得国内公司学习:

如果发现有公司在商标方面侵害了公司的权益,或者对公司有潜在的威胁,负责人有权利向司法机构提出法律诉讼,也应该做出相应的措施保护公司的利益,雷军不惜杠上知识产权局也要保护自己的商标,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每一个企业家学习。

总结:

这次的事件赔偿金不多,但小米科技和小米通讯最好能吸取教训,今后不管阅历有多丰富都不能疏忽了商标的审核,这种事件每发生一次都是在为其他人赚钱,损失的是自己的利润,浪费的是自己的时间和精力,太不值得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